安陸市中學高三學生持匕首捅傷6名同學獲刑三年 |
荊楚網(wǎng) 20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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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wǎng)消息(通訊員 安劍 劉培建 李愛萍)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起沖突,竟用匕首將7名同學刺傷。筆者今日獲悉,近日,經(jīng)安陸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安陸市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安陸市某中學高三學生張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五個月。 2013年10月17日凌晨,張某在學校因肚子不舒服上廁所,期間他將手機打開放音樂聽。不一會,也來上廁所的學生楊子(化名)聽到音樂聲,就拿手機照了一下張某。張某認為楊子在他上廁所時拿手機照他,是不尊重他,兩人為此發(fā)生爭執(zhí)。 張某回宿舍后,仍難消心頭之氣。他拿了一個頂衣叉,堵在楊子的宿舍門口,與楊子再次發(fā)生激烈口角。張某同宿舍的小云(化名)為平息爭執(zhí),趕緊將張某拉回宿舍。擔心報復的張某連夜找同桌同學借了一把匕首,藏在自己的褲子口袋里。 自感吃虧的楊子隨后打電話叫來了好友小豪(化名),將剛才發(fā)生的事情告訴了他,小豪又叫來同學小偉(化名)、小業(yè)(化名)等6人,準備好好教訓下張某。小豪獨自一人來到張某的宿舍,質(zhì)問剛才發(fā)生的事情。二人話不投機動起了手。小豪一聲叫喊,躲在楊子宿舍里的楊子、小偉、小業(yè)等人沖了出來。8個人對張某進行圍攻毆打。張某寡不敵眾,一時性急,就掏出匕首一陣亂捅,當即將楊子、小偉、小業(yè)等6人捅傷,并將前來勸架的小云誤傷,打斗現(xiàn)場鮮血四濺,叫聲一片。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小豪、小威、小嚴、楊子所受外傷屬輕微傷,小杰、小業(yè)、小云所受外傷屬重傷。 案發(fā)后,張某到警方投案自首,如實交待了犯罪行為。在庭審中,追悔莫及的張某自愿認罪,積極賠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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